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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革

 

沿革:
– 成立處本部。
– 總務處由原下設事務、保管、出納、文書等四組辦事,調整為事務、營繕、環安、保管、出納等五組辦事,其中:
94學年度:環安組由原事務組人力兼任,改為正式置約聘職員1名。
95學年度:文書組由原隸屬總務處,移撥為秘書室。營繕組由原事務組分立後,正式成立。
96學年度:增設副總務長1名。
97學年度:營繕組併入事務組,環安組改為一級單位「環保暨安全衛生中心」。
99學年度:成立營繕組,總攬校園工程修繕事宜。

106學年度:因校內組織重整,原一級單位「環保暨安全衛生中心」併入總務處為「環保暨安全衛生組」。